1、档案的查阅
各单位教职工的档案只有人事秘书方可查阅
2、 档案材料的送交
a、黑色墨水笔书写(绝不允许圆珠笔或铅笔)。
b、档案材料纸版16开。
c、落款一定要本人书写签字,不能用电脑打字来替代。
d、材料送交前,应先检查是否完整(含签字与盖章)。
e、各部门转交档案材料时,应履行送交手续,并做好登记签收。
3、 入党材料归档要求
a、入党志愿书、申请书、转正申请书、自传、积极分子考察表,预备党员考察表、家庭及社会关系的调查材料,属入党的整套材料;
b、归档的入党材料,凡本人签字的一定要本人书写签字。
c、 入党材料完成后两周内及时交至综合科。
4、 死亡人员档案的借阅
校内人员病故(离退休人员)或意外死亡者,部门人事秘书或离退休工作处可以借出档案写生平。死亡人员处理完后事,人事秘书将生平材料及病因、加注公章与其档案一并转交人事档案室。